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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象帮|走廊能看到裹着浴巾的陌生客人,郑州一“商住混搭”的业主尴尬又烦恼

大象新闻记者 申子仲 冯冲

一幢28层的住宅楼,5层以上是酒店客房和业主私宅,住户每天与陌生酒店客人碰面,这样的情况让河南郑州市的王先生等人遇上了。

大象新闻·大象帮近日接到线索称,郑州市高新区有一个小区,其中一幢居民楼“商住混搭”,引起小区诸多业主的不满。事情究竟如何?8月1日下午,大象新闻记者实地进行了探访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“从来没想过这会是一家酒店”

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牡丹路的荣邦城小区,是一个大型社区,共有28幢高层住宅楼,楼体外墙大多为时尚洋气的土黄色。这也使得外观纯黑色的1号楼,显得特别扎眼。

1号楼位于小区西南角,为“凹”字型建筑,分为前后两栋,下部相连。大楼设计得很气派,前面楼栋斜对着牡丹路,是高新皇冠假日酒店的正门通道,置身于荣邦城外。后楼为B栋,B栋后侧出入口则在荣邦城小区内。

据投诉人、小区业主王先生说,1号楼是整个小区建成最晚的,大约在前年下半年交房。此前他们买房时,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只说这是商品住宅楼,“从来没想过这会是一家酒店。”

众多业主反映,荣邦城由河南明瑞置业开发建设,最初的设计1号楼主体“应该就是酒店”,因此外观也显得与众不同。按照开发商最初的设想,1号楼的前栋,还有与前栋相连的B栋2、3、4层,都用于作酒店客房。B栋1层为住宅楼出入大厅,而B栋的5层以上,则作为商品楼住宅房屋对外销售。后来,B栋5层以上余下了多套房源,开发商干脆将这些剩余房源简装成客房对外营业。因为B栋住宅楼与酒店相通,酒店可以带客人随意进出住宅楼层,业主持有的门禁卡也形同虚设,并由此形成了“商住混搭”的另类格局。

客房比住户还多

记者随业主进入1号楼B栋后发现该楼为双电梯6户,5层以上,每个楼层都有民宅套房用于客房。有细心的业主,还特意标出了示意图。

采访时,不时见到推着小推车的客房服务员来打扫房间。有业主称,凡是大门上贴有春联的,十有八九是业主的家。而大门“保持本色”的,多为酒店客房。

据B 栋业主统计,6至28层入住了大约40多户业主,而用于客房的有80套,“客房比我们住户还多。”

酒店的生意很好,业主们却高兴不起来,从去年开始维权。采访时,业主们的声音五花八门,“一天24小时,不分时间段,随时都会有客人入住,吵吵闹闹是家常便饭。”“也不清楚咋回事,这里入住的外国客人还特别多。”“有些住店的客人晚上还特别兴奋,打牌的、聚餐的,说话声音很大。”“业主家有许多上了岁数的老人以及孩子,嘈杂的环境严重影响了休息,而且门禁卡形同虚设,进进出出不受我们业主控制,小孩子跑丢了谁来负责。”

尴尬场面与房子“掉价”

说起尴尬的场面,业主刘女士特意让记者参观了她家的室内结构。

刘女士家有80多平方米,于2020年花了100多万元购买,“买房的时候,从来没人说过这里会变成酒店客房。”刘女士家的一间小卧室,窗户约有两平方米,正对着走廊。卫生间有一扇长方形竖窗,不到一个平方米,却与邻居的卫生间窗户近在咫尺。而邻居这间房,就是酒店客房。

“有时碰到穿件睡袍或围条浴巾的客人在走廊上活动,弄得我们都很尴尬。”刘女士说,“有时候还会碰到组团来的客人,10多个人聚在一个房间里开会,争论得特别热烈。对于我们业主来说,这是噪声污染。”

“楼里天天都有陌生人出入,谁也不把底,太不安全了。”刘女士的父母附和说。

考虑到女儿的安全问题,父母多次规劝刘女士将这处房产卖掉。刘女士也试着将房屋信息挂在朋友圈出售,“可人家过来一看,发现是‘商住混杂’,二话不说就给拒绝了。当初我可是每平方13000多元买的,现在来看房的,直接就敢打对折。”

物业表示爱莫能助

采访中记者得知,1号楼B栋业主抱团维权,并多次向物业、社区、办事处,乃至房管部门和市长热线投诉。今年5月,维权业主曾委托律师向明瑞置业和高新皇冠假日酒店发去了《停止侵权告知书》,也没多大“疗效”。

负责荣邦城物业的是郑州西雅图物业管理公司,相关负责人魏女士向记者坦言,这个事处理起来确实很“棘手”。

魏女士告诉大象新闻记者,高新皇冠假日酒店和1号楼B栋的产权本就归明瑞置业,明瑞置业将B栋闲置的房子用作酒店客房经营,属于企业自身行为。而这些用于酒店客房的房间格局并没有改变,用于酒店经营属于出租性质,分为长租和短租两种。且这些房间都一直交着物业费,物业公司管不了太多,只能做好本职工作搞好服务。至于“业主反映的问题,也多次给社区、酒店、明瑞方反映过,我们最多也只能起个协调作用。”

随后,记者来到了高新皇冠假日酒店询问情况。

酒店大门门头幕墙并没有中文标牌,只有“CROWNE PLAZA”外文显示。

大堂服务生称“相关问题无权回答,如需采访可以预约。”并递给一张名片,建议记者拨打上面的电话了解情况。但是接电话的女士明确回答不清楚这个情况。

律师说法

对此,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少春分析,从法律角度来讲,如果荣邦城系住宅小区,那么原则上不允许有商业酒店经营现象出现,因为只有商住混合或者纯商业楼,才可能出现酒店客房与住宅共存现状;况且,如果是居民住宅楼,对于酒店经营者来说,其无法办理合法合规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经营手续,其他业主也有权向工商等部门投诉举报,要求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。此外,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:“业主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。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,除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,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。”因此,如果业主擅自出租或个人经营酒店,同样属于违法行为。

针对此事,记者还将持续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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